快铁杀手:灯火管制下的柏林连环杀人案(1939—1941)
在二战期间灯火管制的柏林,铁路信号员保罗·奥格佐夫利用黑暗、铁路制服与城市快铁的漆黑车厢,犯下8起谋杀案、6起谋杀未遂案及31起性犯罪,是纳粹德国最著名的连环杀人案之一。
背景:战火中的欧洲与灯火管制下的柏林
1940年的欧洲战局
1940年,德国在二战中先后击败丹麦、挪威、比利时、荷兰、卢森堡和法国六个国家。法兰西在1940年只坚持了六个礼拜就被德军的闪击战法击败。英国人在德军抵达敦刻尔克前从敦刻尔克撤回本土,短期内联合王国无力重返西欧西线战场,地面战告一段落。
英国人在陆地上打不过德国人,但在天空和海洋则不一定——皇家海军一直在坚守大西洋。在二战早期,皇家空军在德战区处于劣势,无法开展类似美国参战后的全天候战略轰炸,其作战方式主要以规模有限的夜间轰炸为主,低烈度但频繁地袭击工业区,并向居民区投放宣传传单,以破坏德国工业生产并打击民众士气。
灯火管制政策
为了应对英军夜间空袭,德国军民需遵守严格的灯火管制政策。二战时面临过轰炸机入侵的国家都采取过此类政策。具体内容包括:
- 对居民的要求:黄昏后严格限制使用照明用具,使用全黑遮光窗帘完全封闭窗户,室内只应使用能照亮部分区域的小型电灯。
- 对室外照明的要求:除十字路口等繁忙路段外,所有路灯关闭;允许使用的路灯和车灯必须加装遮光灯罩,亮度控制在仅足以照亮道路的程度。
- 对行人的要求:只允许使用加装灯罩的小型手电筒;在户外擅自使用强光手电、蜡烛甚至是抽烟均为违法行为。
- 法律依据与处罚:按纳粹德国1935年颁布的防空法,故意违反者将处以罚款或拘留,蓄意破坏防空设施者判处长期监禁。
推行灯火管制后,地面随着黄昏降临陷入一片黑暗,行人只能依赖月光或短暂的手电照明。在黑暗中,他人近在咫尺也无法看清其样貌——这为犯罪提供了天然的掩护。
第一起谋杀案:格特鲁德·迪特遇害
案发经过
1939年10月4日中午,国家社会主义人民福利的工作人员康拉德·布劳恩抵达东柏林里希滕贝格区斐特列斯菲尔德南侧的花园区,一处名为古特兰二号的郊区小院。院内住着20岁独居女性格特鲁德·迪特和她两个年幼的孩子(一岁半的乌尔福冈和四个月大的海尔家)。
格特鲁德的丈夫阿图尔·迪特是苏台德德意志人,在国防军服役驻守波茨坦。人民福利认为格特鲁德不适合担任两个幼儿的监护人,准备上门商议孩子安置事宜。
因所有窗户被遮光纸贴死,屋内正午时分依然伸手不见五指。布劳恩靠火柴微光摸索,在厨房发现格特鲁德:后背靠着厨房杂物瘫在地上,下身没穿鞋,只穿吊带过膝袜,上身睡衣配围巾,脖子和肩膀上全是血。布劳恩惊吓得直奔警察局报案。
初期调查与矛盾
秩序警察起初猜测格特鲁德可能因孩子要被带走而自杀,但现场勘查发现矛盾:
- 死者脖子上除刀伤外还有淤青——疑似被掐脖子所致。
- 如果是自杀,自己掐自己不可能留下淤伤。
- 舌骨断裂(被掐死或勒死的人常见伤),同时脖颈刀伤导致大出血。
- 死者身上无反抗痕迹——应该是在被掐到无法反抗后才被刺伤。
- 现场未找到凶器——凶手行凶后带走。
- 死者上半身只穿睡衣,下半身没穿裤子,但尸检未发现性侵害。
邻居表示夜里没听到喊叫;因为灯火管制,外面伸手不见五指,也没人看到什么。
调查陷入僵局
- 丈夫阿图尔有明确不在场证明——数月来未离开军营,战友和长官可以作证。
- 家中无财物失窃——排除图财动机。
- 两个幼儿未受伤害——仇杀可能性不大。
- 当时无监控录像,现场无有价值指纹和脚印。
案发三天后(1939年10月7日),警方发布1000马克悬赏令征询民众线索。
系列袭击案:性犯罪者的犯罪升级(1938—1940)
刑事警察公报中的线索
1939年10月7日,德意志刑事警察公报刊登内部公告:在格特鲁德·迪特案发现场附近,有一名从1938年起活动的身份不明性犯罪者,屡次在深夜袭击独行女性,常掐住受害者脖子并实施性侵害。警方建议在性犯罪者中展开调查。
1938年起的系列性骚扰/袭击案
从1938年开始,柏林花园区接到大量女性报案:有男人夜间尾随独行女性,轻则骑自行车跟在后面反复开关车灯晃人、隔着大老远说污言秽语,重则扑上来动手动脚实施暴力犯罪。不久后行为出现升级。
袭击案年表(犯罪升级过程)
1939年8月13日——丽娜·普金斯基袭击案
40岁的丽娜·普金斯基走夜路时被人从身后以钝器击打头部,同时背后被连扎四刀。因两人均在奔跑,刀伤不深。普金斯基逃进家门后袭击者逃走。袭击者全程一句话没说,受害者从未回头,无法提供长相、性别等任何线索。
1939年12月14日凌晨——赫塔·雅布林斯基袭击案
19岁的赫塔·雅布林斯基下夜班回家时听到身后脚步声。回头时身后空无一物,转身后脚步声又出现。袭击者靠近后朝她的脖子连扎三刀,因奔跑中未能造成致命伤。雅布林斯基尖叫后袭击者逃走。同样未提供任何有效线索。
背景:二战爆发后,各户青壮年男性多上前线,后方女性需前往工厂接替生产,因此每天有很多女性下夜班后必须摸黑回家,无法避免独行夜路。
1940年7月27日凌晨1点半——格特鲁德·尼斯万特袭击案
25岁的格特鲁德·尼斯万特在乡间土路被跟踪。这次袭击者没有奔跑而是快走。尼斯万特逃到父母家门口时被追上。袭击者(确定为男性)问她“你是要进屋吗”,随后一拳将她打倒,第一刀扎向其脖子(未刺中颈动脉),第二刀扎向其生殖器(错开2公分)。尼斯万特尖叫后袭击者逃走。除“是男性”外无更多情报。
1940年8月21日晚10点50分——朱莉·舒马赫强奸案
40岁的朱莉·舒马赫在回家途中被强光照射后,遭钝器击打头部致昏迷,随后被强奸。警方在受害者体内提取到男性体液,确认遭遇性侵。因受害者昏迷,无法提供线索。警方将系列案件性质从性侵改为谋杀未遂。
快铁上的犯罪:案件全面升级
柏林城市快铁(S-Bahn)的背景
德国城市快铁(S-Bahn)起源于德国,是连接多个城市的城际通勤铁路。本案涉及的线路在今天是柏林快铁S3线的一部分,当年因可通往属波兰的西里西亚地区,被称为西里西亚线。
灯火管制下的快铁特征对案件至关重要:
- 全黑环境:车厢被遮光纸封死,车内灯光关闭。当年柏林人回忆,“晚上上车得摸着黑找到座位坐下,就在黑暗中干等,什么时候感觉车像是停下了,什么时候就能摸黑下车”。
- 车门可手动开启:车门只能自动关不能自动开,门上有一个铜把手,乘客可自行拧把手开门;列车行驶中也可以手动开门——曾有人摸黑掉下车厢。
- 车厢分等级:1940年案发的线路分二等座和三等座。三等座为面对面排列的硬木座椅,票价两毛钱;二等座为宽敞软座椅,票价0.3元钱。大部分柏林人坐三等座,二等座深夜很可能整间车厢只有一名乘客。
- 检票员存在:平时车厢有检票员,防止乘客混入更好车厢。
格尔达·卡戈尔遇袭案(1940年9月20日)
戈尔达·卡戈尔下班后乘西里西亚线回家,因劳累、黑暗、加上喝了点酒,在车上睡着。醒来时坐过了站。一名“穿制服”的人上前搭话,自称可以帮她作证避免多付车费,并好心地表示深夜二等车厢没人,免费帮她升舱。卡戈尔进入仅她一人的二等车厢后,此人突然掐住她的脖子,卡戈尔被掐晕。
醒来后,卡奥尔发现自己躺在铁路旁土堆上——袭击者以为她死了,将她从列车上扔下。卡奥尔呼救后报了警,但警方不太相信她的说法:上车前喝酒、车上睡觉、无性侵、财物分文未少。警察认为可能是喝多了摸黑开门摔下车的意外,将案件按意外处理。卡奥尔住院后出院恢复正常生活。
伊丽莎白·本多夫袭击案(1940年11月4日)
30岁的工厂女工伊丽莎白·本多夫在西里西亚线遭遇同样模式:穿制服的人搭话、免费升舱到二等车厢、暴起行凶。此次凶手用钝器疯狂殴打本多夫头部,她意识清醒但无法控制身体,随后被扔出车厢。本多夫昏迷但未危及生命,住院八天后才能开口说话。
警方在二等车厢座位下发现一条5厘米粗、50厘米长的铅包电缆,上面检出本多夫血迹。此电缆硬但没有金属那么硬,解释了之前普金斯基头部受击后仍能奔跑的问题。电缆上有编号,证明铺设在快铁线路附近。凶手应从事铁路相关工作。全柏林有上千名铁路工人,排查如大海捞针。
艾尔弗里德·弗兰克遇害案(1940年12月4日)
26岁护士艾尔弗里德·弗兰克当晚乘西里西亚线二等车厢回家,后被发现死在卡尔斯霍斯特站附近铁路旁。
柏林老法医瓦尔德玛·魏曼博士(曾给纳粹烈士霍斯特·威塞尔做过尸检)发现:
- 脖子上有掐住导致的淤青——与前面几起谋杀未遂案有相同特点。
- 死因是头骨破裂、大脑受损——被扔下车前被击打头部致死。
- 凶手更换了凶器——从铅包电缆换成更硬的金属棍棒。此次受害者被活活打死。
- 虽然大多数受害者未遭遇性侵、未丢失财物,但“杀人看着女人绝望以及把尸体抱在怀里扔下车”这些动作为凶手带来强烈快感,甚至可能看着尸体被扔下车时发生性高潮。
警方推测此人就是1938年始连环性侵案的真凶,且出现明显犯罪升级。
伊姆加德·弗雷泽遇害案(1940年12月4日凌晨)
在距离弗兰克尸体仅半站地的地方,19岁女性伊姆加德·弗雷泽被发现倒在地上:被人从背后用棍棒击打头部三下,大脑受伤昏死,随后被撕裂衣服强奸。弗雷泽被送医后一直未苏醒,不久后在医院逝世。
关键关系:弗雷泽遇袭大约在12月4日凌晨——距离她遇袭约1小时前,死者弗兰克才遇害。同一人在一小时内连续杀害两人。
案件影响与上层压力
同一天内发生两起凶杀案后,宣传部长约瑟夫·戈培尔指责党卫军刑警办事不力。压力传导链为:戈培尔→希姆莱(党卫军全国领袖)→海德里希(党卫军国家安全部部长)→内贝(党卫军国安部第五局局长兼德意志刑事警察总长)→吕特克(重案组组长)。
警方侧写
法医魏曼推测凶手行凶动机是获得性快感——虽然并非每起案件都有性侵,但不妨碍凶手本身目的是获得性快感。
重案组组长吕特克在快铁沿线地图上标记所有案件发生地,包括31起性骚扰案、格特鲁德·迪特遇害案及最近的快铁袭击案。发现案件的共同特征:
- 几起案件的发生地都在西里西亚线沿线。
- 一个区域发生罪案后,其他区域不再同时出现新罪案。
- 推测为一人所为:一名身份不明的男性铁路工作者,自1938年起沿铁路线连环恶性犯罪,并利用漆黑快铁进行谋杀。
案犯特征推测:年龄25至40岁之间,身高约1.65米至1.7米,可能患有一定程度的精神疾病。
侦查行动与挫折(1940年末—1941年初)
悬赏令
吕特克打算发布通缉令,但戈培尔要求低调行事,只允许发布关于弗雷泽遇害案的悬赏令,赏金提高到1万国家马克(同期一台大众甲壳虫轿车售价990马克)。然而重赏之下依然没有知情者提供线索——案件完全没有目击者。
排除特定族裔嫌疑
刑警怀疑是否特定族裔蓄意报复,调查了住在铁路附近的犹太人和斯拉夫奴工,最终排除:
- 犹太人有专门宵禁政策——晚上八点后不允许出门。
- 斯拉夫奴隶被关在营房中,半夜难以溜出。
- 许多犹太人和斯拉夫人被饿得骨瘦如柴,虚弱到手持棍棒都打不过家庭主妇。
引蛇出洞计划
吕特克从警局调来女警,浓妆艳抹后独自坐进二等车厢,男警员坐三等车厢保持距离。一天深夜,计划奏效——真有一个黑影走进二等车厢逐步靠近女警。但黑影在几步距离时突然察觉不对,转身狂奔到车门,打开门跳车逃跑了。女警只能确定对方是个男人、身高不高(与女人差不多)、似乎穿着黑色制服外套。
吕特克担心:如果是党卫军经典M32黑色制服,凶手可能是党卫军成员,但不敢轻易调查党卫军(怕被海德里希报复)。随即决定继续钓鱼。
男扮女装诱饵
吕特克换成男警员剃光胡须、刮掉体毛、涂口红、穿女人衣服,在深夜乘西里西亚线。但搞了好几次,凶手始终没有露面。
案件继续发生
伊丽莎白·宾格娜遇害案(1940年12月22日)
30岁,上午六时左右在弗里德里希斯阿根站附近遇害。她原本要去探望在柏林郊区兵营服役的丈夫。死法与之前相同:掐颈→钝器击头→从高速行驶列车上抛出。
关键发现:之前嫌疑人行凶时间为晚10点至凌晨3点之间,正与吕特克布置诱饵的时间吻合。凶手在这些时段一次案都没犯过,等再犯案时把时间挪后几个小时——好像凶手知道警察在凌晨找他。这意味着凶手可能掌握警方行动信息,是铁路部门内部人员。
格特鲁德·希沃特遇害案(1940年12月29日)
46岁,在卡尔斯霍斯特站附近被发现有仰面朝天的女尸,案发约清晨6点半,同样是头部遭钝器击打后从列车抛出。发现时还有呼吸,送医后抢救无效死亡。
海德维希·艾鲍尔遇害案(1941年1月5日)
27岁孕妇,在乌尔海德站附近被发现昏迷。被掐晕后扔下高速行驶的列车。被发现时还活着,但她和腹中胎儿送医后均因抢救无效死亡。
案件宣传限制
吕特克再次请求戈培尔同意发布通缉令,戈培尔只允许发布2000份纸质宣传单。吕特克觉得太少,戈培尔回答:“不行。”
戈培尔批准了另一项措施:让柏林冲锋队组建夜间志愿巡逻队,招募无犯罪记录的冲锋队员,深夜志愿护送独居女性回家。但这招没有防住凶手。
约翰娜·福格特遇害案(1941年2月12日)
39岁,三个孩子的母亲,案发时怀有三个月身孕。死在卡尔斯霍斯特站与鲁梅尔斯堡运营车站之间的铁路旁,头骨被钝器打碎,死后被人从车上扔下。
大规模排查
- 上百名刑警和秩序警察在清晨城铁车站突击检查登车乘客。
- 在影响力不强的报纸上刊登悬赏令,赏金升至13000国家马克,征集有关福格特遇袭案的线索。
- 对铁路沿线8000名居民进行全面调查。
三招全部无效。不过这次大规模出动真的吓住了凶手——1941年上半年,快铁沿线再没有出现一起袭击事件。
决定性转折
苏德战争的影响
1941年6月22日,轴心国军队入侵苏联。德国警察部门需负责占领区执法,吕特克手下不少警察被调往苏联。针对西里西亚线的大规模布控不得不停止。
吕特克决定放出假消息:告知民众警察已完成任务、准备离开。同时把剩余警员部署到更隐蔽的位置,等凶手因憋不住再度犯案时将其抓获。
最后的遇害案:弗利达·科奇奥尔
1941年7月3日凌晨4点半(苏德战争爆发11天后),35岁的弗利达·科奇奥尔在鲁梅尔斯堡北侧林间土路被发现:被从后面用钝器击打头部致死,被打倒在地后遭遇性侵。
关键线索:与以往案件不同,现场附近发现了一串鞋底特别厚的靴子脚印。二战爆发后德国很难买到用料足的好靴子,有这种靴子的人不会很多。
嫌疑人W·海曼
警方全力查找靴子来源,最终在最初的格特鲁德·迪特案发现场附近找到买过这种靴子的人:
- 姓名:W·海曼
- 职业:木匠
- 有性犯罪前科(偷窥、小偷小摸)
收押后三天内提审八次,最终排除嫌疑:他不怎么坐西里西亚线,不可能熟悉二等车厢列车上的抛尸情况;性犯罪前科仅是从窗户缝偷窥和偷拿小物件;现场脚印是因为他偷窥犯了溜出去闲逛时发现尸体、吓得跪倒后连滚带爬逃离留下的。
关键举报
科奇奥尔遇害一周后,刑警在询问一名铁路工人时,工人提到一位可疑同事:“我看见我一同事擅离岗位,然后赶在上次瞧见她前又跑了回来。我问她你干啥去了?他跟我说,赶紧见一女人去了。”此人名叫保罗·奥格佐夫。
保罗·奥格佐夫
基本信息
- 姓名:保罗·奥格佐夫
- 1941年时28岁(生于1912年9月29日)
- 出生地:德国东普鲁士
- 出生名:保罗·萨加——是当地农场女工玛丽·萨加的私生子,12岁时被勃兰登堡农民约翰·奥格佐夫收养后改名
- 职业:铁路信号员
- 工作地点:鲁梅尔斯堡运营车站附近一座信号塔(外墙写着“VnK”,意为“与区斯特林交汇”,人称“VnK信号塔”)
- 政治背景:1931年加入纳粹党,1932年加入冲锋队,曾任冲锋队小队领袖
- 家庭:婚姻美满,育有两个孩子,附近有农家小院,喜欢玩铁路模型,常带领家人在院子种蔬菜
- 前科:1932年(大萧条时期)伙同两同伙抢劫旅馆,希特勒上台后大赦天下,坐九个月牢即被释放
- 同事评价:工作认真、为人不错、政治可靠;有时抱怨女人——被认为有些厌女
不在场证明的破绽
警方此前调查过奥格佐夫,但每次都因出勤记录证明他在VnK信号塔执勤而排除嫌疑。复查后发现:
- VnK信号塔位置距离其他人执勤点有段距离,平时只有他一人。
- 那个年代信号塔内没有监控。
- 他只需要上班前签到,在别人视野中走向信号塔,就无人能确定他案发时是否一直在塔内。
- 作为铁路从业人员,他可免费乘坐柏林城市快铁——完全可以趁附近没人溜出信号塔,步行到附近快铁站登车。
结论:不在场证明不可靠。
逮捕与初期审讯
1941年7月12日(科奇奥尔被杀案发生九天后),刑警格奥尔格·霍伊泽尔带两名部下将奥格佐夫带回警局讯问,同时搜家。
搜查发现:
- 一套藏蓝色铁路员工制服(奥格佐夫平时上班穿着;夜里藏蓝色看上去很像黑色)。
- 制服上检出血迹:裆部尤其多。但时间过久无法查明血型等信息。
- 奥格佐夫辩解:妻子在家干活受伤,他帮忙处理血染到制服上。妻子到警局证实了这一点。
但鉴定人员发现关键疑点:制服上的血不是流上去的,而是喷溅上去的——喷溅血迹一般由暴力袭击导致。奥格佐夫在撒谎。
审讯后奥格佐夫承认自己干了较轻的性骚扰案——喊流氓话、拿自行车灯晃人眼睛,但否认更严重的罪行。幸存者格特鲁德·尼斯万特见到奥格佐夫后给出肯定指认:他就是1940年7月27日凌晨袭击自己的人。
审讯心理战
奥格佐夫矢口否认自己是快铁杀手,称自己只是“在树林子里耍流氓的小流氓”,并要求与顶头上司对话。威廉·吕特克组长同意亲自审讯。
奥格佐夫伪装被吓坏的样子,故意招供错误信息:
- 在审讯钝器杀人案时说自己是用刀杀人。
- 在审讯掐死受害者的案子时说自己是用拳头打人。
试图让警察以为抓错了人。
吕特克的审讯策略:从法医处取来五颗受害人的头颅,一字排开摆在奥格佐夫面前的桌子上,关掉房间灯,只留一盏台灯照亮头骨,自己一言不发在桌后与头骨空洞眼窝一起盯着奥格佐夫。
沉默很久后,奥格佐夫喊道:“你得帮帮我。”吕特克回应:“我可以帮你,但你得说实话。”
奥格佐夫开始说起冲锋队经历:“我年轻时早就是冲锋队员了,我在大街上打过犹太人,我还砸过犹太人的商铺,我是坚定的纳粹党员,这个你们一定得知道啊。”
当吕特克追问用什么武器袭击受害者时,奥格佐夫面目狰狞,从喉咙里挤出几个字:“铅……铅包电缆。”
心理防线崩溃。
最终犯罪统计
保罗·奥格佐夫犯下:
- 8起谋杀案
- 6起谋杀未遂案
- 31起性犯罪
作案手法与逃脱原因
法医魏曼推测得到验证——奥格佐夫在杀戮过程中确实体验到性高潮:
- 凶器更换:最初用铅包电缆(相对较软,不易打死人),后来丢弃并换成直径5厘米粗的铁棍(更硬,从换凶器起不再有幸存者)。铁棍藏于袖中,灯火管制下无人看见。
- 制服掩护:每次行凶都穿铁路制服,受害者只当他是个好心的列车员,顺利带进空无一人的二等车厢。
- 内部情报:作为铁路内部人员,奥格佐夫可以从同事那里知晓警方行动。他因此知道警方凌晨在列车上埋伏,于是改在清晨犯案;知道警察使用诱饵,发现女警神态不对就立即跳车脱身。
- 冲锋队员身份:戈培尔组建的冲锋队夜间志愿护送队被奥格佐夫利用——他本人也加入了夜间志愿护送,在护送独行女性时能克制杀欲,同时了解志愿者的活动时间和路线,从而规避这层防护。1941年2月12日,受害者约翰娜·福格特正是因为在站台向穿着制服的奥格佐夫求助护送,反遭杀害——她害怕快铁杀手,却主动走向了快铁杀手。
- 最后一案的策略改变:科奇奥尔案中,他因知道警察不可能放过自己,决定更换作案地点——在鲁梅尔斯堡站下车后从出站旅客中寻找独身女性,因夜间志愿者护送制度下“有穿制服的男人跟随女性不再引起怀疑”,借此掩护尾随科奇奥尔进入林间小路后将其奸杀。
性格、心理与性行为
- 奥格佐夫性欲病态旺盛:与妻子每周2至3次性行为,同时背地里与多名女性保持不正当关系,得过不止一回性病。
- 与第一起案件受害人格特鲁德·迪特的关系:两人在快铁站站台偶然认识,奥格佐夫试图勾引她出轨,最终在其家中将其杀害。
- 家庭矛盾:不断在外沾花惹草,却总怀疑妻子出轨,常为此吵架。
审判与处决
- 1941年7月20日,奥格佐夫被开除党籍。
- 奥格佐夫假装疯癫:说自己经常头痛(把自己这辈子头部遭受的所有打击说了一遍),又说自己得过淋病(给他开药的医生是叫威廉·施瓦森巴克的犹太人),声称犹太人给他下药搞坏了脑子,请求送精神病院。
- 法院专家冯·马伦霍尔茨男爵进行精神鉴定:被告不患有精神疾病或精神缺陷,行为时精神并未受到扰乱,完全神志清醒,应对其行为负责。
- 法庭以八项谋杀罪、六项谋杀未遂罪判处保罗·奥格佐夫死刑,剥夺一切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
- 1941年7月25日(星期五)早晨六点,在柏林的普勒岑湖监狱被押上断头台处决。
案件中涉及主要人物后续
威廉·K·吕特克(调查负责人)
- 党卫军高级突击队领袖,柏林刑警局重案组组长,54岁接办此案。
- 战后被苏军逮捕——因对纳粹思想无兴趣,苏军核实后释放。
- 战后移居西柏林,因纳粹背景无法在警察局工作,转行私家侦探,后被美国中央情报局招募,负责协助监控东德和波兰可疑人员。
- 1957年8月,71岁,在西柏林因癌症逝世。
格奥尔格·阿尔伯特·威廉·霍伊泽尔(逮捕奥格佐夫的警探)
- 战后被派往东线,加入党卫军别动队,在拉脱维亚、白俄罗斯和斯洛伐克进行反游击战。
- 残暴程度远超上司吕特克:在白俄罗斯亲手处决近60名苏联俘虏,甚至下令将被抓获的俄国妇女活活烧死。
- 战后改名在西德重新担任刑警,直到1963年战争罪行被曝光。西德法庭认为战争时期有11103名死者的死与他有关,以谋杀和教唆犯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公民权利五年。
- 1969年保释出狱,仅服刑六年。此后未再受任何法律惩罚。
- 1989年1月30日,75岁,在西德科布伦茨去世。
阿图尔·内贝(刑事警察总长)
- 党卫军国安部第五局局长兼德意志刑事警察总长、党卫军集团领袖——负责督办此案。
- 战后被派往东线任党卫军别动队指挥官:指挥别动队B在不到一年内杀害45000名白俄罗斯人。
- 发明毒气罐车:将受害者强行塞入罐中,通过与排气管相连的管道灌入汽车废气毒杀。死在他手上的人总数约5万。
- 1944年参与刺杀希特勒的720事变,失败后隐姓埋名。
- 1945年1月被纳粹擒获,以涉嫌叛国判处死刑。
- 1945年3月20日在普勒岑湖监狱被处以绞刑,终年50岁——四年前同一座监狱中,快铁杀手奥格佐夫在此上了断头台。
总结与反思
保罗·奥格佐夫犯下8起谋杀、6起谋杀未遂及31起性犯罪,但当年抓捕他的刑警们杀人数是他的5000倍有余。这个对比揭示了纳粹体制下执法体系本身成为更大规模的杀人机器——本案的督办者内贝一人就杀害了约5万人,是奥格佐夫杀人数的数千倍。
此案能长期未被侦破,是多重时代特殊因素叠加的结果:灯火管制使黑夜成为天然掩护、快铁车厢的绝对黑暗与手动车门提供了抛尸渠道、被害人独自出行的战时环境、铁路制服与冲锋队员身份的反复掩护、警方内部情报泄露,以及宣传部长戈培尔出于稳定民心考虑对信息公开的持续压制。终案总结可用文中的一句话概括:“嫩草怕霜霜怕日,恶人还被恶人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