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质概念与物质存在
本专题的核心任务在于阐明物质概念与物质存在之间的关系:恩格斯区分了二者,指出物质概念是从具体物质存在中抽象出来的;列宁则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抽离出的共性即“客观实在性”,二者分属客观世界与主观世界两个序列,不可混淆。
核心要点
- 物质范畴是唯物主义学说的基石。 列宁指出,承认物质世界的客观性是一切唯物主义的共性,而唯心主义则往往从攻击物质概念入手来动摇唯物主义的根基。
- 贝克莱(原文“拜克莱”,疑为音译误写,正确为“贝克莱”)的挑战。 他将自己的学说称为“非物质主义”,将唯物主义称为“物质主义”,并宣称“物质的实体从来就是无神论的挚友”,认为一旦抽去物质这块基石,唯物主义的大厦便会垮台。
- 本专题的目标。 集中讨论物质概念与物质存在究竟是什么关系,从恩格斯和列宁的贡献两个方面展开。
- 恩格斯贡献。 第一次说明了物质概念是从具体的物质存在中抽象出来的,区分了“物质一般”与“具体物质存在”,但未说明抽象出来的共性是什么。
- 列宁贡献。 在恩格斯的基础上,回答了物质一般、物质共性的问题——一切物质存在的唯一共同特性就是客观实在性,并给出哲学范畴层面的物质定义。
- 区分二者的意义。 如果混淆“物质存在”和“物质范畴”,可能从唯物主义前提出发推出唯心主义结论,例如推出“世界统一于哲学范畴”。
详细解析
一、贝克莱对物质概念的攻击及其意义
- 贝克莱为什么要攻击物质概念。 唯心主义哲学一贯不遗余力地攻击唯物主义的物质概念。贝克莱将自己的学说命名为“非物质主义”,相应地称唯物主义为“物质主义”。
- 贝克莱的原话与逻辑。 他说:“物质的实体从来就是无神论的挚友,这一点是无需多说的。他们的一切古怪系统都明显地、必然地依靠它。所以一旦把这块基石去掉,整个建筑物就不能不垮台。”
- 这一攻击的意图。 贝克莱的意思很清楚——物质概念是唯物主义整个体系的支撑点,只要物质概念被推翻,唯物主义的理论体系就要整体倒塌。由此可以看出,物质范畴对于唯物主义学说具有极为重要的地位。
二、恩格斯对物质概念的思考
2.1 恩格斯的核心论点
在总结哲学与自然科学发展的成果时,恩格斯最早对物质概念和物质存在的关系作了说明。他的核心观点如下:
- 物质无非是各种物的总和,物质概念就是从这个总和中抽象出来的。
- “物质”和“运动”这样的词,无非是简称。人们用这种简称,把感官可以感知的许多不同的事物依照其共同的属性概括起来。
- 任何具体的物质存在都是个别,而物质范畴是一般。一般存在于个别之中,是从个别当中抽象出来的。
2.2 恩格斯贡献的实质
- 恩格斯明确区分了物质范畴和物质存在的具体形式。
- 他认为物质一般是从物质的个别形态中抽象出来的,不能离开具体的物质存在形式来抽象地谈论物质范畴。
- 既要看到具体存在之间的差异,也不能只看到差异性而忽视其共性。
2.3 混淆概念会导致什么结果
如果离开物质的存在来谈论物质概念,就会导致混乱,甚至推导出不可思议的结论。
案例:公孙龙的“白马非马”
- 公孙龙是先秦时期的逻辑学家,其著名命题为“白马非马”。
- 该命题显然不符合常识,但其在逻辑史上非常著名。
- 公孙龙推出此命题的前提,本质上就是把物质一般(“马”的概念)和物质存在(具体的白马)割裂开来。
- 这一命题的错误在于从根本上割裂了共性与个性、一般与个别的关系:
- 他看到了具体的白马与一般的马之间的区别——白马不等于所有的马。
- 但他没有看到个别的白马与作为一般的马之间的联系。
- 实际上,一般的马是对所有个别的马(白马、黑马、黄马等)的一般性质概括。“马”的共性存在于“白马”等个性之中,每个个别的具体马都体现和呈现着一般“马”的共性。
- 公孙龙恰恰没有看到这一点,因此得出了“白马非马”的结论。
- 而恩格斯阐明的道理恰恰说明:物质概念的共性是存在于、且是从具体物质存在中抽象出来的——这正是共性与个性之间的关系。恩格斯将这一关系说清楚了,这是他对物质范畴理论的重要贡献。
2.4 恩格斯留下的未解问题
恩格斯没有进一步回答的问题是:从物质的个别存在中抽象出来的共性究竟是什么?这项工作由列宁完成。
三、列宁对物质定义的贡献
3.1 列宁的物质定义内容
列宁沿着恩格斯思考物质范畴的基本路径,对一切具体物质存在所共同具有的、唯一的特性作出了回答。列宁指出:
物质是标志客观实在的哲学范畴,这种客观实在是人通过感觉感知的,它不依赖于我们的感觉而存在,同时又能为我们的感觉所复写、摄影、反映。
3.2 定义的第一个方面:物质的唯一特性是客观实在性
- 世界上所有具体的物质都是客观实在,都具有客观实在性。
- 列宁对客观实在作了进一步解释,指出其包含两个特征:
- 可以被人在最终意义上感知。 如果某物最终不能被感知、永远也不能被人所感知,那就不是客观存在,只能是虚无。
- 不依赖于人的感觉而存在。 客观存在的事物,不因为当下能否感知到它就存在或不存在。感觉到了它存在,感觉不到它也依然存在。
3.3 定义的第二个方面:物质存在是一切物质的总和
- 列宁的物质定义实际上表明:物质存在是一切物质的总和,包括了一切具体物质。
- 当说“世界统一于物质”时,这里的“物质”指的是物质存在,而不是物质范畴。
- 物质范畴是对物质存在的反映,它从个别的物质存在中抽象出来,反映着物质存在的共同特性——这一点是恩格斯早已解决的问题。
- 需要注意的是:当我们说“物质是标志客观实在的哲学范畴”时,这里说的“物质”是指物质概念,不是指具体的物质存在。物质存在和物质概念不是一回事。
四、区分物质概念与物质存在的意义
4.1 重要性
区分物质概念与物质存在这两者,是把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一个重要前提。
4.2 逻辑推理示范:混淆二者带来的后果
原文给出了如下推理过程:
| 步骤 | 判断 | 说明 |
|---|---|---|
| 大前提 | 世界统一于物质 | 唯物主义原则 |
| 小前提 | 物质是标志客观实在的哲学范畴 | 列宁物质定义的第一句话 |
| 结论 | 世界统一于哲学范畴 | 由此推出的是唯心主义结论 |
从原本没有任何问题的唯物主义原则出发,竟然推出了“世界统一于哲学范畴”这样一个唯心主义结论。大前提和小前提似乎都没错,为什么结论错了?
错误根源: 没有正确认识物质范畴与物质存在之间既相区别又相联系的辩证关系。
- 物质范畴是对物质存在的反映。
- 物质存在包括了一切具体存在。
- 但是任何一种具体的物质形态,都代替不了“个别之和”的整体的存在。
- 大前提“世界统一于物质”中的“物质”指的是物质存在;
- 小前提“物质是标志客观实在的哲学范畴”中的“物质”,实际指的不是物质存在本身,而是物质范畴。
- 将两个不同序列的“物质”混为一谈,就推出了荒谬的结论。
因此,不能把物质存在和物质范畴混为一谈,既要看到两者的区别,也要看到两者的联系。
五、恩格斯与列宁贡献的概括对比
| 比较维度 | 恩格斯 | 列宁 |
|---|---|---|
| 解决的问题 | 提出物质存在与物质一般的区别,认为物质一般是从物质存在中抽象出来的 | 回答了恩格斯未回答的问题:物质一般到底是什么 |
| 核心结论 | 物质概念不能脱离具体物质存在来把握 | 一切物质存在的共同特性是客观实在性;物质一般是标志客观实在的哲学范畴 |
| 理论地位 | 首次说明物质概念与物质存在的关系 | 完成了物质范畴理论的最终定义 |
5.1 对两者关系的总结
- 物质属于客观世界的序列。
- 物质范畴(物质一般)属于主观世界的序列。
- 两者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不可混为一谈。
限制与待确认问题
- 本讲指出恩格斯阐明了物质一般与物质存在的关系,列宁回答了物质共性的内容,但讲座内容未深入展开说明物质范畴与物质存在“既有联系”的具体机制究竟如何运作。
- 讲座文本中涉及贝克莱的引用,具体出处与完整语境未提及,且讲座中贝克莱的名字存在口语转写不准确之处,内容中所述的“拜克莱”与“X的物质定义”“a斯没有做”等均为转录应当指代贝克莱、恩格斯等人物与其言论。
- 关于“公孙龙”的例子,讲座只分析了“白马非马”命题与物质范畴理论的类比意义,未讨论先秦逻辑学中该命题本身的其他解释空间。
总结
本专题围绕“物质概念与物质存在”的关系展开,核心结论可概括为:
- 恩格斯的贡献在于首次指出物质概念来源于具体物质存在,是从个别物质形态中抽象出来的“简称”,明确了“物质一般”不能脱离“物质个别”。他厘清了共性与个性、一般与个别的关系,但未回答物质共性本身是什么。
- 列宁的贡献在于给出完整定义——“物质是标志客观实在的哲学范畴,这种客观实在不依赖于感觉而存在,又能为感觉所反映”,从而回答了物质一般的内容,即客观实在性。
- 两者的关系:物质存在属客观世界序列,物质范畴属主观世界序列;前者是后者的反映对象,后者是对前者的抽象概括。混淆两者会从正确前提推出荒谬甚至唯心主义结论。